广东2011年自考开考专业考试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深圳大学,SMAT项目部(广东省)办事处: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中国市场学会(以下简称市场学会)《关于合作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09]5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省目前销售管理专业人才不足的矛盾,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加快具有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提高我省销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职业能力,促进销售专业人士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能力,决定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简称SMAT)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
深圳大学
二、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均可报考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销售管理专业(专科):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专科。每门课程考试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1学分,且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省考委盖章并有深圳大学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专科学历。
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每门课程考试合格,由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0学分,且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省考委盖章并有深圳大学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简称SMAT)分为中国销售管理总监专业水平证书、中国销售管理经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国销售管理经理助理专业水平证书。对应各种证书规定了不同的考试课程,应试人员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含实践课程)并满足相应证书申报的条件,可申请获得由中国市场学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联合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证书。
取得中国销售经理助理专业水平证书规定的5门课程(含实践环节)单科合格证者,可获得《中国销售管理经理助理专业水平证书》;取得中国销售经理专业水平证书规定的3门课程(含实践环节)单科合格证、并通过企业销售管理案例研究报告评审者,可获得《中国销售管理经理专业水平证书》;取得中国销售总监专业水平证书规定的3门课程(含实践环节)单科合格证、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并通过企业销售管理案例研究报告评审及答辩者,可获得《中国销售管理总监专业水平证书》。
四、开考方式和报考办法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及专业课程设置特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以独立办班形式开考,只接受集体报名报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以外课程的报考办法按自学考试专业课程集体报考的管理规定执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课程(以下简称证书课程),由中国市场学会确定的SMAT项目部(广东省)办事处为项目培训管理单位,并负责组织考生集体报考;接受SMAT项目部(广东省)办事处设在各市的助学单位进行助学辅导的考生,由助学单位统一向SMAT项目部(广东省)办事处办理证书课程集体报考手续,未参加证书课程考试助学辅导的考生到各地级以上市自考办指定的助学单位报考。首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的考生,均须先进行自学考试的预报名和正式报名,同时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准考证。已具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首次报考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的考生,可凭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直接申请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准考证。
考生报名报考时必须按照规定缴交报名报考费,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考试的组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计划由全国考委和中国市场学会共同制订。专业和证书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并使用全国统一教材。
全国考委负责制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参与制定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计划;制定所有课程的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等。
中国市场学会负责制订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计划、参与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并根据全国考办制订的课程考试大纲,负责编写、出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课程考试教材;设立省级项目培训服务机构,负责向省级考委推荐主考院校,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社会证书考试网上传报考信息等。
省考委负责公布专业开考课程安排,颁发本、专科毕业证书等工作。省教育考试院按全国考办制定的考务、考籍工作流程申报试卷、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和阅卷、考籍管理等工作。
各市考办负责组织证书课程以外课程考试的报名报考,负责本地区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课程和证书课程考试的实施,协助考籍管理等工作。
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指导下,开展助学辅导、参与命题和评卷、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在本、专科毕业证书上副署、授予学位等方面的工作。
SMAT项目部(广东省)办事处负责全省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的宣传发动工作,依法按相关规定在本省组织证书课程助学辅导活动,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负责全省范围内的证书课程考试的集体报考工作,按规定及时将考生报考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和中国市场学会,并建立证书课程考籍档案,协助省考委发放证书课程考试成绩单、水平证书和本、专科毕业证书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SMAT项目部(广东省)办事处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天河商贸大厦18楼1802室,联系电话:020-87568360。
六、考试课程及开考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见附件1,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计划见附件2。证书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首次考试于2011年5月开考,考试课程安排由全国考委统一公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的非证书课程考试,按照现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首次考试于2011年7月开考,只接受独立办班考生集体报名报考,考试课程安排见附件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终止时间,由我委根据考生参考情况确定并提前公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市场学会共同开发的考试项目,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为此,各市考办、主考学校与SMAT项目部(广东省)办事处要加强联系,共同做好宣传、发动、报名、考试、发证等各项工作。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2、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计划
3、2011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独立办班办学计划表
4、2011年7月和10月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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