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调研会在南京召开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调研座谈会”于11月25日在南京召开。本次座谈会旨在讨论教育部考试中心制订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考综合处处长余仁胜主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刘军谊到会作重要讲话,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刘炳贵、副院长徐为民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江苏省自学考试的发展情况,并对江苏省自学考试的专业建设作了专题汇报。座谈会邀请了江苏省内部分主考学校、帮助学习单位,以及自考考生和用人单位代表参加,重点听取各方面代表对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全国考委部分自学考试专业委员会的专家也参加了本次座谈。
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刘军谊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根据教育部2010年的工作要点,同时也为了贯彻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考试中心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中重点是对自学考试的课程进行改革。刘军谊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以国家考试为形式的人才选拔制度,是构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考的改革和完善首先是自考的专业和课程改革,其核心是人才培养目标的改革以及要主动地适应终身教育的多样化发展需求。
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考综合处处长余仁胜在座谈会上对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进行了重点解读,方案中涉及到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管理、课程设置等多项内容。余仁胜说,这次的课程改革,是要建立新时期自学考试的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以多样化的教育质量观和多层次的人才观为指导的专业体系;建立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学习内容符合新时期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课程体系;使得培养的人才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加满足个人发展的学习要求,更加体现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需要。建立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相互沟通和衔接、课程和学分互认的机制和标准,建设自学考试国家课程学分库,为构建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制度和高等教育“立交桥”奠定基础。
座谈会上,主考学校、助学单位、自考生及用人单位的代表,结合江苏的实际情况,对改革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自考如何适应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形成学习型社会的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和课程;新形势下自学考试的人才培养模式应如何改进;如何形成自考鲜明特色的课程体系;自考专业和课程设置如何体现培养实践能力要求;自考如何与其他教育形式进行沟通等议题进行研讨。
据了解,本次座谈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就自考专业和课程改革进行专题调研的第五站,此后,调研组还将赴全国多个省、市(区)继续进行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并完成最终的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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