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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自考西方政治制度真题及答案公布(部分)

    2021-12-17 15:35:46   来源:陕西自考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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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27.政治制度。

      【答案】政治制度指的是一个国家的整体政治统治形式,不仅包含国体,也包含政体;不仅涉及政体、国家结构和政府制度,而且涉及国家机关、政府机关之外的一切政治单位或政治角色(公民和选民、政党和利益集团、新闻和大众传媒等等)活动的具体形式和具体环节,等等。

      【考点】导言——本课程的研究内容和范围

      28.自然权利。

      【答案】国家产生以前,人们依据自然法而享有的一系列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考点】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人权原则

      29.混合政体。

      【答案】混合政体就是结合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制度因素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政体形式。

      【考点】西方国家的历史制度变迁——古罗马国家的政治制度

      30.议会党团。

      【答案】议会党团是指为协调本党或虽然不是同一政党但政治倾向相同的议员在议会中行动的一种组织,一般由同一政党或者虽然不是同一政党,但政治倾向相同或相近的议员组成,并以该党名称命名或以几个政党的名字联合命名。

      【考点】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议会的体制和内部组织结构

      31.英美法系。

      【答案】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其特点是以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因此又称判例法系。

      【考点】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与司法原则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2.简述西方城市政府职能的特点。

      【答案】

      第一,城市政府职能的履行所面向的人群大而密集、结构复杂且参与意识强烈。

      第二,城市政府职能的范围广泛且对专业性和技术性的要求很高。

      第三,城市政府职能更多地以直接和法制的方式履行。

      【考点】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制度——城市政府

      33.简述选举地理学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案】

      一是将本党占有较大势力的小片区域连在一起,形成一个选区,使本党有可能在该选区获胜;

      二是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分散到各个选区,使他们在各个选区都不可能形成多数,从而有助于本党在各选区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

      三是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统统划入一个或少数几个选区,本党候选人虽然可能在这些选区落败,却保了重点,得以在其他选区获得较大的胜利。

      【考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选民、候选人和选区的划分

      34.简述临朝而不理政和国王不能犯错误的含义。

      【答案】

      在英国,从理论上说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是大权独揽的统治者,但实际上许多法律规定的王权都不由英王本人亲自行使,而由议会、内阁、法院等以英王的名义行使,这就是所谓的“临朝而不理政”。

      “国王不能犯错误”,其含义是指:国王永远没有是非错误,国家政策中出现的一切错误,都不能归咎于国王,国王亦不必为此而负政治责任。

      【考点】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国家元首制度

      35.简述封建的多元权力并存对西欧政治制度的影响。

      【答案】封建制度的多元权力并存促进了现代有限政府的观念和制度。在中世纪封建制度下存在着众多的相对独立又互相缠绕的政治单元,世俗王国、统一的教会、中世纪自治城市、贵族地、封建庄园。与此相应,在中世纪封建国家,不只存在一种权力,而是多种权力并存。这种多元权力的并存决定了中世纪政治独特的景观,没有一种权力是绝对的,权力的行使必须得到其他权力拥有者的同意或支持。封建制度下的多元权力并存,没有一种权力是绝对的权力格局,对于近代以来欧洲政治发展和政治制度设计提供了丰富的制度资源。

      【考点】政治制度的历史变迁——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制度

      五.论述题:本题12分。

      36.试述洛克,孟德斯鸠,杰斐逊的理论。

      【答案】

      (1)洛克的分权学说。洛克把政府所掌握的政治权力分为三个方面: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相应地,政府权力依其性质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即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洛克的执行权和对外权几乎总是联合在一起的,实际上均属于行政权,他还没有把司法权从行政权中独立出来。因此,他所划分的“三权”实际上只有两权,即立法权和行政权。洛克主张分权,通过分权,由不同的权力机关来担负不同的职能,可以从不同方面来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2)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孟德斯鸠认为,国家权力应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及司法权三个部分。这三种权力应该由议会、国王和法院分别行使。“指出三权必须分立,而且其中由人民代表机构所行使的立法权应是最重要的权力。孟德斯鸠还论证了建立权力制衡关系的必要性。他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指出,防止掌有权力者滥用权力的有效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三权分立必须辅之以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从而达到权力均衡。但是,在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中,三权并不是完全平等的,相对于立法权与行政权,司法权并不显得很重要,因此,三权分立制衡主要表现为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立与制衡。在立法权与行政权两种权力上,孟德斯鸠偏重行政权。

      (3)杰斐逊对分权理论的发展。杰斐逊不仅继承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而且进一步指出,要保障人民主权,防止暴政,仅仅在联邦政府层面实行三权分立是不够的,还须在联邦 与州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实行纵向分权,层层分权。联邦政府除了国防、外交和州际关系的协调等必要的权力外,其余的权力应当分散到州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形成纵向分权和纵向制衡的权力结构。

      【考点】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分权制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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